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8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洪云主任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全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市委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转化为人大工作实践,推动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我市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贯彻实施,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为高水平建设“一极两区”,谱写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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