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1-28来源:玉溪网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8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进院长所作的《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五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为高水平建设“一极两区”,谱写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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