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召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3-29来源:玉溪网

日前,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动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3月28日,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召开专题宣贯培训会,全市教体系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直学校和高新消防大队等部门的负责人共600余人参会。

会议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进行阐述,重点对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严禁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及用途、学生宿舍面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建立落实动火审批制度、集体宿舍等场所每层至少2个安全出口、学生宿舍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十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说明。分析了当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指出了防盗栏拆改力度不足的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要迅速开通生命通道,各县(市、区)教体部门要全面加强辖区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要求,全面摸排,结合实际完成对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拆改工作。二是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督促各类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学校管理人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能力,完善各类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提升全体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制定针对性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达到教师能扑救初期火灾,学生能疏散自救。三是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消防部门要指导教体部门持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达标计划,明确消防责任、完善消防制度、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持通道出口畅通、加强火电油气管理、加强学校消防应急能力建设。

(作者:管云松 何超 )



编辑:王雪峰   审核:张志云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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