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玉溪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洪云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朝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本功、郭开堂、孙云鹏、马良昌、龙兰,秘书长廖伟,市纪委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等,以上议程、名单和办法草案将提交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通过。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的决定》,常委会工作报告届时将提请大会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云向大会作报告。
李洪云强调,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17日至21日召开,会议筹备各个工作组要认真查缺补漏,进一步检查落实相关筹备工作,把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严谨、周密、细致地完成好。要准确掌握会议期间各项工作动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稳妥处置,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瑞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