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林长制的实践充分证明: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最好的生态守护,不是将山川封存起来,而是让绿水青山持续造福人民,既“养眼”更“养家”。
□ 报人
在省级林长制考评中,玉溪再获佳绩。与此同时,“林长制”正加速转化为“林长治”——今年一季度,全市林草产业预报总产值30.13亿元,同比增长61.04%,林中长出的野生菌、林下套种的黄精与天麻,鼓起了村民的钱包,林下经济既绿了山川,更富了百姓。(详见6月23日《玉溪日报》一版相关报道)
作为云南最早实行林长制的州(市),玉溪于2018年起探索推行山林长制,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党政林长管理体系。目前,全市1662名四级林长、30名市县两级督察、4678名专管员和3269名护林员,共同守护着玉溪的绿水青山。
亮眼数据的背后,是林长制抓住了“长”这个关键。它明确了“谁来负责”这个问题,让每一片森林都有了专属责任人,把以前“林草一家独唱”变为“党政同责的大合唱”。同时,每位林长也领到了自己的“责任田”,保护发展的重担实实在在地压在了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肩上。同时,林长制打破了“九龙治水”的旧格局——过去,林地里的事,水利、环保、农业农村、林草等多个部门各管一摊,遇到跨界生态问题,协调成本很高。如今,总林长一声令下,多部门联席会议直接开到现场。数据显示,仅2025年前后,市、县两级林长通过巡林就啃下了70多个“硬骨头”。林长制真正做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管得住山林是底线,“用得活”山林才是本事。林长制不是要把山管死,而是要把山管好、把绿用活,让森林既守住生态屏障,也鼓起百姓钱袋。俗话说“靠山吃山”,不能让乡亲们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林长不能只做挂名的“看山人”,既要盯着防火防盗,更要算经济账、谋划林下经济,让林上增绿、林下生金。那种为了规避风险,让林地资源“沉睡”、只求无过、不求有为的做法,不仅丢掉了绿色发展的主动权,也让生态保护失去了持续长久的内生力量。
在护绿、增绿、用绿、活绿的实践中,易门县浦贝乡水塘村建起了玉溪首个林业标准地——2万平方米林下天麻替代种植示范基地;新平县平甸乡梭克村在松林下仿野生种植黄精、重楼、天门冬;元江县曼来镇大田房村在桃李树下套种甜菜,实现一地两收入……目前,玉溪已形成多种林下种植和养殖模式,万亩林下经济基地成型见效,2025年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93.84亿元,绿水青山正加速变为群众致富的“金山银山”。
不过,林下经济要实现从“养眼”到“养家”的跨越,仍有一些痛点亟待破题。当前,多数林下经济仍停留在粗放式种养和初级加工阶段,“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困局待解;部分地方产业链“短腿”,分级、保鲜、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优质林下产品只能卖原料,陷入“优质不优价、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此外,山区基础设施薄弱导致产业“小而散”、林下产品品牌培育滞后、融资难融资贵及科技支撑薄弱等现实掣肘,也让许多经营主体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这些“成长的烦恼”提醒我们,林下经济发展任重而道远。
护林有责、守绿有利、发展有源的良性循环,让群众在守护绿水青山的过程中,实实在在分享生态红利,从根本上激活了护绿、兴绿、富绿的持久动力。玉溪林长制的实践充分证明: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最好的生态守护,不是将山川封存起来,而是让绿水青山持续造福人民,既“养眼”更“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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