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施行动员会分别在红塔区、华宁县举行。该《条例》是云南省首部泉域水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川铭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发布,介绍《条例》立法背景与制定过程,解读《条例》核心内容,对泉域名录管理、保护管控、监测修复、宣传教育、法律责任等重点制度进行阐释,为《条例》落地实施做好宣传解读。
副市长田锐文出席施行动员会并作动员讲话。施行动员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抓实普法宣传、完善配套机制、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规范执法、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等重点任务,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落细,统筹推进泉域水资源保护与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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