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玉溪市在《玉溪市加快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老《三年行动计划》)圆满落地、推动教学科研培训走在全省各州(市)前列的基础上,制定印发《玉溪市巩固提升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新《三年行动计划》),力求以“八大行动”全方位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续写“学员爱来、领导关注、社会好评、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党校新篇章,为玉溪高质量发展夯实干部人才基础。
把准民意“定盘星”,广听意见定方案。市委党校高度重视新《三年行动计划》起草工作,组建专项工作专班,以玉溪高质量发展部署为指引,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推进起草。先是组织校内各部门深入研判,梳理具体措施与目标任务,汇总形成初稿;再由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分别带队,深入所联系的县级党校开展调研并征求意见,对初稿修改完善;随后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后,最终形成新《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方案贴合实际,兼具操作性与前瞻性。
画好推进“路线图”,分步落实树标杆。新《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围绕全市党校系统发展,设定三年分阶段目标,实现从“巩固成效”到“打造标杆”的梯次跃升。2025年底,聚焦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力争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推动教职工工作作风全面焕然一新,实现各项工作再上台阶;2026年底,进一步推动制度成熟定型,促使管理与服务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突出办学成果亮点,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显著增强内生动力;2027年底,实现全方位质效提升,推动运行机制从健全走向规范、办学成果从有效迈向显著、人才队伍从可用变为精锐、发展潜力从充足转为持久强劲,最终达成市县党校一体融合发展,打造市县党校联盟标杆的目标。目标体系既延续老《三年行动计划》“固本强基”思路,又新增“市县一体融合”要求,将《条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及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等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确保党校发展与干部能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打出攻坚“组合拳”,八大行动破难点。新《三年行动计划》在老《三年行动计划》“教学、科研、培训”核心框架上迭代升级,形成8项行动26项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方向与量化指标。教学能力提升行动构建“雁阵式”学科布局,干部培训提升行动规范班次与课程,开放办学拓展行动拓展国际合作与区域联盟,科研资政提升行动建立闭环机制,同时同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办学保障能力提升、市县党校一体化发展、全面从严治校行动,以量化指标确保任务落地。三年内,市委党校需完成9门以上现场教学课程、9门以上特色课程建设,举办主体班135期以上、培训1.8万人次以上,承接市外班次不少于210期2.4万人次,科研成果总量不少于450项,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以上占全体教师比例不低于95%;县级党校需完成27门以上现场教学课程、3门以上特色课程建设,举办主体班360期以上、培训5.1万人次以上,科研成果总量不少于184项,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以上占全体教师比例不低于30%。
拧紧责任“螺丝钉”,严督实导促成效。新《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党委主导、部门协同、跟踪问效”保障体系,落实《条例》“党委履行办管建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市、县(市、区)党委为办学治校能力提升主体,党校校长履行直接责任,常务副校长承担具体职责,构建清晰责任链条;要求市县两级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在政策制定、学员选调、人才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合力解决制约党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延续老《三年行动计划》“跟踪问效”机制,强化目标任务跟踪问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新《三年行动计划》有力有效落实,持续巩固玉溪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态势。
编辑: 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