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党务公开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09-18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601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玉室字〔2019〕21号文件规定,中共玉溪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玉溪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以及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

9.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 4 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督查调研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离休0人,退休7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7.9”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机关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全面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政治统领,着力建设模范机关。工委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任务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争先进位的执行机关、人民满意的服务机关。一是强化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7日至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工作。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巡察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巡察工作取得了实效、工作落到了实处、得到了市委巡察组高度肯定,在巡察意见反馈后市直机关工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旗帜鲜明讲政治,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要求,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每月下发主题党日工作提醒,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研究下发《工作提醒》,明确党支部9项重点工作,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督导317个机关基层党组织、4856名市直机关党员按要求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829次,参学党员31136人次,70名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268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按要求讲授了纪律党课,有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市直机关单位党员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指导市委社会工作部、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及时组建基层党组织,调整优化市融媒体中心基层党组织设置,撤销市乡村振兴局党支部。督促指导68个基层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任免,审批任免16名党组织负责人。持续开展“玉溪先锋红旗党支部”“玉溪市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4个市直机关党支部被命名为2023年度“玉溪先锋红旗党支部”,1个单位被命名为“玉溪市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单位”。开展第一批玉溪市直模范机关选树,命名市委组织部等10个单位为“玉溪市直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遴选推荐10个市直单位申报“玉溪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4个市直单位被推荐申报“云岭先锋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深化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从以往的走出去培训变为依托玉溪市教育资源在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举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训班,既压减了经费开支,也实现了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的目的,培训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324名。按照工委统筹、分级负责,有序推进“双万行动计划”,培训党员1370名,完成了培训任务。四是强化互联互动机制。建立市、县(市、区)机关党建“三重三联”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向市委报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汇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持续抓实“三重三联”深化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示范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组织召开了市、县(市、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联席会暨机关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交流会。落实新任职机关党组织书记集体谈话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新任党组织书记集体任职谈话,压实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强化“扩先提中治软”工作。全面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对273个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分类定级,对6个被列入软弱涣散的党支部,按照“一支部一策”,制定整顿提升工作方案,强化分类指导,以召开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提升工作推进会、调研检查等方式扎实推进整顿提升工作,6个软弱涣散的党支部实现晋位升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持续强化机关党建三年行动,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玉溪市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谋划部署年度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24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市直机关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24年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清单化管理为手段,有序推进机关党建24项重点工作,压实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要求情况进行调度,推动年度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采取单位自检自查与工委挂联领导调研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抓实2023年度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机关党建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组织举办全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亮晒比拼”擂台赛1次。二是抓实七个专项行动工作。转发了《云南省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拟制2024年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七项行动”调研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落实了分片挂联制度工作落实,以调研、检查、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积极到挂联片区开展工作,各片区积极召开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片区交流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质效。拟制了市直机关工委2024年大兴调查研究重点调研课题、机关党建研究课题及信息调研工作清单;拟制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查研究和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工作的通知》等13个文件,做好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工作,收集并公示市直单位“三服务”清单512条。三是抓实“玉溪评议”工作。积极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县(市、区)推行的相关指导工作。拟制印发《贯彻落实〈玉溪市2024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玉溪市贯彻落实〈“减负增效云南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深入推进“玉溪评议”及“码”上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采取每周线上调度的方式,及时督促检查、一对一工作提醒、狠抓作风评议工作落实。扩大群众评议参与面,实现评议工作市县(市、区)全覆盖。

3.抓实宣传信息工作,强化舆论引导。通过“玉溪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开设“模范机关”、“学习教育”、“玉变先锋”专栏,围绕模范机关建设、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年度重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舆论宣传,积极推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经验做法,抢占舆论阵地。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宣传工作。一年来,通过省级媒体云南网发表79篇、云南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杂志)发表75篇,通过市级媒体玉溪日报发表9篇、玉溪+App发表12篇、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表7篇、哇家玉溪七彩云app发表3篇,报送市委党委信息采用8篇,其中,《法槌为人民而敲响》的荣获省级党员教育视频片三等奖,并成功入选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党课开讲啦”栏目。二是积极开展创文固卫工作。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范和行为规范。坚持每月周三周五两天指派不少于20%的党员志愿者,深入网格社区江川区星云街道上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社区党总支结对共商创文工作,积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工委力量。三是积极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规范“玉溪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群”管理,制定微信群群规,明确具体要求和纪律,实行专人动态管理。管好用好“玉溪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政治审核和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程序,今年以来规范发布微信公众号93期283条、玉溪机关党建信息17期。

4.持续抓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把好党员入口关。组织市直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纠治不文明上网、违规上网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依法依规参与网络行为、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的意识。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全覆盖开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排查,持续深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谋划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细化分解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加强发展党员“五支队伍”建设。举办2024年度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178名。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程序、标准,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有序开展政治审查、党委预审等工作,切实把严发展党员入口关。

5.持续抓实党风廉政工作,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一是扛实管党治党责任。工委领导班子带头,认真研究分析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和深入动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压实工作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认真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突出了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制定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利用党纪学习教育、周例会、节前纪律作风教育等时机,传达学习市纪委市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现场观摩教育教学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教训,坚持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三是改进了工作方法。用好“三个工作法”,积极改进调研方式,机关工委制定分片挂联制度,按照工委委员的工作分工实行片区挂联管理,片区调研、片区指导,坚持经常性随机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市直单位的指导力度。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开展上半年市直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做好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清单台账,修订完善制度机制,按时限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五是严格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规定和要求,落实好预决算工作制度,抓实资产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做好日常的监督和源头管控等制度,用好“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纪法“利器”,强化预算编审,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管控,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根据资产管理的规定,对已报废无法使用的相关资产进行了申请报废工作,经工委委员会研究报废复印件、打印机等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六是抓实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会议要求和玉溪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十二条措施要求,持续抓实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做到了为基层减负的效果。2024年市直机关工委共召开了会议和活动14次,2023年召开了会议和活动50次,同比减少了70%。2024年文件的下发、会议和活动都得到了极大的压减实现了为基层减负的目的。

6.关心关爱干部,抓实干部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工委干部、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推动干部共同成长进步,拓宽用人视野,调动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年按照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相关要求,严格按程序推荐任用2名科级干部,调整相关科室负责人,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1名优秀公务员并受到市委表彰奖励。完成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相关资料报送,及时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更新,抓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落实,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公务员平时考核个性指标明细表》,结合部室的人员数量,将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到工作岗位,并由考核对象签字认领岗位,把责任压实到个人。配合完成六届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清单台账,修订完善制度机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642,553.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2,553.43,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7,827.28元,下降12.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7,827.28元,下降12.0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玉溪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经费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642,553.43。其中:基本支出3,413,615.43,占总支出的93.71%;项目支出228,938.00,占总支出的6.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4年度支出占比分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7,827.28元,下降12.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8,765.28元,下降9.75%;项目支出减少129,062.00元,下降36.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玉溪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经费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3,615.4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1,494.90元,占基本支出的8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2,120.53元,占基本支出的15.30%。

2024年度基本支出分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938.00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玉财预〔2024〕1号宣传工作项目经费49,086.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直机关青年干部“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活动、“7·9”重要讲话精神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

玉财预〔2024〕1号教育文化活动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学习成果现场评选和展演活动;

玉财预〔2024〕1号“玉溪评议”(群众扫码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评议”系统运行维护;

玉财预〔2024〕1号玉溪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专项资金29,852.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玉财行〔2024〕275号机关党建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融媒体中心宣传合作。

2024年度项目支出分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2,553.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97,827.28元,下降1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8,64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2,209,703.83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8,93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3101行政运行比年初预算的2,239,351.20元,减少29,647.37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比年初预算的200,000.00元,增加28,938.00元。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3,94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19,74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93.9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4,002.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比年初预算的402,652.00元,增加17,09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年初预算的232,464.32元,减少22,270.4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年初预算的51,827.52元,增加52,175.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8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7,038.1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8,960.1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69.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比年初预算的175,590.87元,减少18,552.7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比年初预算的85,867.30元,增加13,092.8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年初预算的11,842.90元,减少2,973.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1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00,028.00元;2210203购房补贴5,07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210201住房公积金比年初预算的197,496.00元,增加2,532.00元;2210203购房补贴比年初预算的5,436.00元,减少36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分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决算为27,446.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47.57元,增长75.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23,668.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7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6%,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81.57元,增长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6.00元,增长50.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66.00元,增长50.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决算为27,446.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47.57元,增长75.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23,668.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7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6%,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581.57元,增长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6.00元,增长50.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增加1,266.00元,增长50.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的26,000.00元,减少2,331.4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年初预算的5,000.00元,减少1,22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581.57元,增长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6.00元,增长50.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13,086.97元,增加10,581.5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2,512.00元,增加1,266.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机要通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41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主要用于安排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120.53比上年减少300,777.92下降36.5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工作业务经费按要求压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市直机关“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公益性岗位人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出差、办公用品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405,428.52元,其中,流动资产22,125.59元,固定资产383,302.93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315.8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180.18(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8,2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25.00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207.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207.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6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编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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