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党务公开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6-09-23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宣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引领先进文化,坚持“两为”方向,创演优秀精品剧目,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搜集、整理、充实、传承和保护“滇剧”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滇剧的影响力及受众面,继承和弘扬滇剧艺术事业;坚持优秀传统戏、新编历史剧和现代戏“三并举”原则,创作演出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经常性的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积极参与我市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积极参与省际、国际文化交流,使中国云南聂耳故乡的优秀古滇戏剧文化、民族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加深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文化交流;突出公益性,强化服务职能。积极宣传和推广公益性演出,争取赢得社会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公益性演出,团结业余滇剧爱好者,创立滇剧艺术传承点(站);辅导业余文艺队伍,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非遗传承部、编导部、演出部、集训部、乐队、舞美部。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本年度文化惠民演出任务(计划60场次),已完成63场。其中公益性演出63场,包括进乡村3场,进校园7场,进社区29场(内含文旅融合9场),共惠及群众186.4262万人次(线下观众8.48万人次,线上观众177.9262万人次)。共计完成29个剧目的排演工作,创排了大型滇剧《风云滇缅路》;复排大型剧目《京娘》《哪吒闹海》《白蛇传》;滇剧折子戏《红桃山》《赚历城》等;音乐小品《椅子》;戏曲歌舞《百年之路》;民族管弦乐《好客玉溪》等。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建引领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学习。全年开展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12次、主题党日11次,组织专题党课4次截止2025年11月开展支部委员会11次,开展党员大会12次,主题党日11次开展专题党课以4次。积极参与2025年度党员基本培训暨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专题学习,中心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我单位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忠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艺术创作生产方面

1.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风云滇缅路》于8月9日在聂耳大剧院首演,8月10日举办大型原创滇剧《风云滇缅路》艺术研讨会,引起重要反响。并一举荣获第十八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优秀剧目奖",开展惠民演出15场,观众超1.5万人次,获文旅中国等主流媒体报道40余次。

2.复排《京娘》《白蛇传》等6部传统大戏,复排《白蛇传·游湖》《白蛇传·盗草》《劈棺》《八大锤》《活捉三郎》《红桃山》等9部折子戏。

3.滇剧小戏《先生好茶》入选第十届“全国优秀小戏小品展演”活动,并于11月15-20日赴江苏无锡演出。

4.滇剧《滑油山》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2025年第三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参演作品。

5.器乐合奏《好客玉溪》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得全省铜奖。

6.滇剧《椅子》参与“文化绽放彩云南 团结进步谱新篇”云南省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系列活动“清廉文旅”建设成果展演表演。

(三)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成立人才工作室。成立冯咏梅艺术名家工作室(省级),玉溪市文旅人才“刘斌工作室”(市级),整合资源,开展相关活动。进行滇声梅韵·薪火相传——传奇滇剧《京娘》展演,邀请国内多位专家对剧目进行研讨修改,召开研讨会,有效传承和弘扬滇剧艺术。

二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本年度我单位职工1人参加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时代舞台艺术人才培训”、3人参加“2025年云南省中青年戏剧人才(戏曲主弦)培训班”,1人参加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项目“云南戏剧导演骨干人才培训”。4人参加2025 年云南省戏剧家协会会员综合培训班。

三是青年人才斩获殊荣。青年演员陈莉依携经典剧目《京娘》选段参加“弦歌动温陵,群星耀古城”——2024中国戏剧年度人物、年度新秀颁授仪式暨专场演出,被评为“2024中国戏剧表演艺术年度新秀”,参与中国戏曲表演学会高腔分会正式成立暨2025年全国高腔生行、旦行青年演员推优展演活动,被评为2025高腔生行、旦行青年演员推优展演优秀演员;青年演员曹书博主演滇剧折子戏《八大锤》成功入选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众多委培学员参与昆明市滇剧花灯小戏小品大赛暨首届云南小茶花比赛的决赛和颁奖典礼。曹书搏携滇剧《八大锤》获剧目组一等奖、靳欣萤携滇剧《红桃山》获剧目组二等奖、常曦洁携滇剧《白蛇传·盗草》获剧目组三等奖。罗诗颖演唱滇剧《京娘·自缢》获唱腔组二等奖、黄钰淦演唱滇剧《白蛇传·断桥》获唱腔组二等奖、张笑歌演唱滇剧《打金砖》获唱腔组三等奖。玉溪市滇剧院获优秀组织奖。

(四)演出帮扶方面

1.与节庆相结合,打造节庆文化品牌;积极响应“我们的节日·欢乐中国年”系列活动。累计开展主题活动13场/次,吸引观众达5000人次。主要活动有:云南省文联“文艺轻骑兵”基层文艺演出暨陆良县2025年“我们的节日 元宵”演出活动、我们的节日-端午、国庆演出活动、7.17聂耳合唱周的重要活动及涉及闭幕式和晚会相关的演出。

2.文旅融合创新。推动“赛事+文旅”融合品牌建设,积极配合体育赛事活动,2025年4月6日—7日进行中超联赛站前广场球迷专列文化活动演出以及球迷专列快闪——站前广场迎宾演出,为玉溪赛事发展助力文化驱动力,中超联赛球迷专列文化活动获市委宣传部创新奖。9月我单位乐团在玉溪聂耳纪念馆为2025全球南方媒体智库高端论坛、全球南方世界遗产论坛的各地来宾献上《喜洋洋》《好客玉溪》等民族器乐合奏和器乐演奏体验。与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验示范基地积极联动,参与2025年—2026年非遗传习(非遗公开课)、非遗展演展示(非遗综合晚会)等活动,上演多个精彩剧节目大获好评。

3.积极开展对外培训与结队帮扶。2025年我中心副主任严律多次带领演员及乐队骨干到聂耳公园和玉溪滇剧花灯协会开展培训联谊演唱活动。5月我中心37人到华宁参与玉溪市2025年文化和旅游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业务培训演出,演出剧目《搀扶》等。7月我中心主任冯咏梅参与云南省文联组织的“文艺骑兵基层行”走进姚安为成员进行专题培训。剧院业务骨干长年跨地州、跨区域进行滇剧专业授课及讲座,常态化联系帮扶曲靖市滇剧团、易门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昆明滇剧艺术团(古渡梨园)等基层单位及组织,为戏剧工作者的成长、成才,滇剧艺术的传承普及付出了诸多努力。

4.用好传承教育基地。玉溪聂耳小学玉湖校区正式挂牌成为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地方戏曲传承教育基地后招生组建聂耳小学戏曲传习班,商定长期计划,定期进行教学培训。

(五)宣传交流推广方面

1.我中心主任冯咏梅2月应邀参加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颁奖晚会、4月参与高腔艺术发展与高腔表演人才培养座谈会、5月参与云南省政协常务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参与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截至11月1日,2025年我中心发布公众号8篇,每周撰写《玉溪滇剧优秀剧目赏析》,在聂耳文化中心公众上共发布39篇,在bilibili上发布视频78个,发布音频78首,推动玉溪滇剧的宣传和推广,扩大剧院知名度。

3.建立"演出质量+观众满意度+社会效益"三维评估体系,进行2024年度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评工作。我中心连续四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23,083,81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21,811.04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13,009.93元,增长3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73,009.93元,增长31.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40,000.00元,增长114.7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以及演出项目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经费1,431,635.86元,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新编滇剧《风云滇缅路》舞台艺术创作专项经费2,400,000.00元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22,938,411.04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9,739.72元,占总支出的73.67%;项目支出6,038,671.32元,占总支出的26.3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89,609.93元,增长32.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1,755.54元,增长4.79%;项目支出增加4,17,854.39元,增长394.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演出项目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经费1,431,635.86元,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新编滇剧《风云滇缅路》舞台艺术创作专项经费2,400,000.00元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99,739.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88,316.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1,423.68元,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8,671.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玉财教〔2024〕109号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一湖春水》巡演经费项目经费102,300.00元,主要用于《一湖春水》全省巡演的剧场租赁、演出设备租赁、客运货运、差旅费等。

玉财教〔2025〕138号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戏曲人传承发展、推动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及三下乡演出,发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宣传、教育职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宣传推广。

玉财教〔2025〕38号滇剧剧目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998,335.9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演出的剧场租赁、差旅费、劳务费等。

玉财教〔2025〕39号滇剧剧目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761,662.0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演出的剧场租赁、差旅费、劳务费等。

玉财教〔2025〕130号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经费84,176.22元,主要用于复排一系列滇剧优秀折子戏及优秀传统大戏的相关费用。

玉财教〔2025〕129号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新编滇剧《风云滇缅路》舞台艺术创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400,000.00元,主要用于舞美设计制作、编剧费、导演费、音乐合唱设计、音乐配器、服装设计制作、外请演员劳务费、专家研讨费剧场租赁等费用。

玉财教〔2025〕93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支付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

玉财教〔2025〕165号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专项经费项目经费70,060.6元,主要用于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玉财教〔2025〕24号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7,900.7元,主要用于2名遗属补助人员生活补助。

玉财综〔2024〕50号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经费1,431,635.86元,主要用于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传习基地修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90,175.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5%。与上年相比增加4,041,374.07元,增长23.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969,74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含文艺精品剧目创作,文化惠民进乡村、进校园等演出,扩大地方戏曲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演出项目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8,42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8,49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3,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00.00元,决算为12,597.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7.69元,下降10.82%。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决算为11,769.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43%,完成年初预算的8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8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0.69元,下降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7.00元,下降47.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7.00元,下降47.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97.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7.69元,下降10.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决算为11,76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8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的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0.69元,下降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7.00元,下降47.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的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排练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是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3,163,652.78元,其中,流动资产454,575.97元,固定资产1,300,653.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53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4,816.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5,88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8,397.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8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1,635.8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0,869.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7,127.8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7,127.8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

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明确本单位内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职责。

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玉财教〔2024〕109号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一湖春水》巡演经费项目经费102,300.00元,主要用于《一湖春水》全省巡演的剧场租赁、演出设备租赁、客运货运、差旅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二:玉财教〔2025〕138号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戏曲人传承发展、推动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及三下乡演出,发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宣传、教育职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宣传推广。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项目三:玉财教〔2025〕38号滇剧剧目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998,335.9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演出的剧场租赁、差旅费、劳务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四:玉财教〔2025〕39号滇剧剧目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761,662.0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演出的剧场租赁、差旅费、劳务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五:玉财教〔2025〕130号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经费84,176.22元,主要用于复排一系列滇剧优秀折子戏及优秀传统大戏的相关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和传承玉溪戏曲文化艺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艺术为人民服务,文化助推社会发展的良好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美好向往。

项目六:玉财教〔2025〕129号云南省艺术基金项目新编滇剧《风云滇缅路》舞台艺术创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400,000.00元,主要用于舞美设计制作、编剧费、导演费、音乐合唱设计、音乐配器、服装设计制作、外请演员劳务费、专家研讨费剧场租赁等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院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七:玉财教〔2025〕93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支付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滇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项目八:玉财综〔2024〕50号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经费1,431,635.86元,主要用于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因涉及红塔区相关规划问题无法推进,2025年12月18日,我院再次收到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的停工通知。2025年12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江辉主持召开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专题会议,由于该项目与新兴州城整体规划不协调,为避免后续投入浪费,目前在建的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传习基地修缮建设项目决定暂缓实施。后续将结合新兴州城整体规划方案,在条件具备时统筹推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和传承玉溪戏曲文化艺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艺术为人民服务,文化助推社会发展的良好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美好向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和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编辑:聂耳文化中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