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负责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培养花灯戏传承人和文艺演出队伍;指导业余花灯戏表演团体,培养业余编、导、演人员;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合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演员团、乐团、演出股、教练股、传承部、创作室、舞美中心、剧院、安全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潜心生产创作文艺作品
完成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资助项目,玉溪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助项目红色花灯戏《聂耳》,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义勇军进行曲》诞生90周年献礼,获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资助项目,2025年7月1日进行首演,完成专家研讨会,入选并参加第十八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
完成文旅部“2024-2025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 录制项目花灯戏《莫愁女》的录制工作。
花灯戏《花腰飞虹》获2024年度“金孔雀•中国民族戏剧”评选优佳作品。
完成2025年云南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典花灯剧《卓梅与阿罗》的演出活动。
花灯小戏《彝山红》入选2025年第十八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荣获优秀节目奖。
花灯说唱《凤凰花开别样红》到内蒙古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到曲靖参加2025年云南省曲艺展演,均获得展演优秀节目证书。
参与完成聂耳文化中心摇滚乐团的组建,并参与排练改编《卖报歌》《毕业歌》《海阔天空》等歌曲。
(二)抓好人才建设,增强队伍活力
以整体提高,重点培育为导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邀请省内外3名艺术名家到我单位,针对编、导、演等各项专业开展专项技能提升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戏剧表演培训45个课时,声乐专项培训40个课时,化妆造型设计培训10课时。
派出1人到山东参加全国青年戏剧创作人才(编剧、导演)高级研修班;1人到北京参加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艺术作品新媒体运营管理人才培训》;1人到上海参加《“百·千·万字剧”编剧工作坊》培训;1人到昆明参加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创作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舞台技术人才培训”;派出7名到大理参加2025 年云南省戏剧家协会会员综合培训班。组织参加“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2025年度党员基本培训暨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玉溪市繁荣艺术人才”培训。通过多方面学习,全面提高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为玉溪广大人民群众优质的精神文化提供保障。
2025年在第十八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中,李彪荣获个人优秀表演奖。
在2025“中国戏曲红梅荟萃”展示活动,李彪、邓绪江分别获得“红梅金花称号”。
(三)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共享文化成果
以演出为中心,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全年完成惠民演出113场。其中进乡村4场,进校园5场,进军营5场,进企业2场,进社区97场(内含文旅融合14场,文体旅融合13场),共惠及群众约232万人次(线下观众约25.13万人次,线上观众约206.6万人次)。
(四)持续做好玉溪花灯戏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积极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云南艺术基金、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第十八届文华奖、第十届“全国优秀小戏小品展演”活动、第十九届中国戏剧节参演剧目、云南省文艺精品的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加大精品创作和影响力度,扩大玉溪花灯的影响力。
全年开展市县区文化工作队、文化馆、文化站、协会、学校、花灯戏传承基地等文化帮扶500余课时。一是每周派出2名优秀教师到红塔中学进行玉溪花灯唱腔教学,完成《新游春》、《百花调》的学习;每周派出2名优秀教师到玉溪花灯戏传承基地、红塔区花灯学会进行花灯唱腔教学培训,《闹花灯》《补缸调》《走板》《道情》《五里塘》等唱腔的教学。把花灯优秀剧目和花灯唱腔引向校园和基层文艺组织,培养一批喜爱花、热爱花灯、掌握基本花灯技能的学生和业余花灯爱好者,为传承和弘扬花灯艺术注入新鲜力量。二是派出3名业务骨干到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指导小彝剧《吃不完》,推荐参加全国第二十届“群星奖”决赛;分别派出8名业务骨干到新平县文化馆、华宁县青龙镇(小冲箐)玉溪花灯传承基地,开展花灯歌舞、花灯小戏、器乐演奏培训班培训,将专业花灯技艺送到群众身边,引发“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绵延效应,激活基层非遗传承活力,实现“教技艺、育骨干”的目标。
邀请省级专家和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积极调研,推动“玉溪花灯戏的立法保护”工作,积极撰写《玉溪市花灯戏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目前已完成初稿。
(五)积极参与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助力文体旅融合发展
在聂耳文化中心领导下完成文体旅深度融合具体实践,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开幕式暨揭幕战活动的圆满成功。
参与组建黑天使摇滚乐队,携花灯歌舞、小戏、歌曲演唱参加2025年“中超”云南玉昆主场比赛日文体旅融合活动、参加“与辉同行·阅山河系列--玉溪市旅游宣传”演出活动、参加澄江2025年第三十三届立夏节暨第八届傩戏文化、参加通海文庙举行的2025年“聂耳杯”青少年民乐艺术活动等,在一场场的体育盛宴、音乐盛宴、文化盛宴中,让游客、观众通过共同感受体育和文化的魅力增强认同感,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音乐之美展示了“聂耳故乡 音乐之都”的魅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22,130,40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65,409.76元,占总收入的89.7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345,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56%;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9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8.6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75,753.52元,增长18.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0,252.04元,增长10.45%;事业收入减少177,898.52元,下降34.02%;其他收入增加1,673,400.00元,增长678.5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的增长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获得省艺术基金项目经费增加。事业收入的下降是由于2024年度黑龙江全国秧歌展演演出费较多造成今年收入相对较少。其他收入的增长是由于获国家艺术基金花灯戏《聂耳》项目经费增加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22,413,626.30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7,932.64元,占总支出的79.09%;项目支出4,685,693.66元,占总支出的20.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83,791.74元,增长22.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2,922.33元,增长5.62%;项目支出增加3,140,869.41元,增长203.3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长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也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长是由于获国家艺术基金花灯戏《聂耳》项目,省艺术基金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27,932.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03,721.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22%, 人均支出222,716.2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4,210.95元,占基本支出的5.78%, 人均支出13,656.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85,693.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花灯戏《卓梅与阿罗》项目经费937,296.33元,主要用于整理复排大型舞台剧花灯剧《卓梅与阿罗》。
花灯剧目打造经费860,959.00元,主要用于完成新创剧目《聂耳》的舞美、音乐的设计与制作。
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914,073.37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演出收入以及国家艺术基金《聂耳》前中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5,409.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7%。与上年相比增加1,880,252.04元,增长10.45 %,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5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60,84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保险及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设备购置等)和各类专项业务的项目支出(艺术表演团体13,207,549.42元,文化创作与保护953,296.3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获得省艺术基金项目经费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8,19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9%,完成年初预算的87.51%。主要用于退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费用(事业单位离退休1,341,5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6,212.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857.93元,死亡抚恤137,573.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1,92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736,580.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4,907.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436.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0,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住房公积金1,191,240.00 元,购房补贴39,1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积金较预算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0.00元,决算为12,98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3.72元,下降5.4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决算为12,989.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3.72元,下降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0.00元,下降100.00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8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3.72元,下降5.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决算为12,98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25年全年没有进行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53.72元,下降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25年全年没有进行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益性演出、剧目创作、采风、非遗传承保护展演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2,032,085.86元,其中,流动资产709,294.24元,固定资产1,322,789.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050.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3,247.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3,222.40元;出租房屋152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4,624.6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19.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1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701.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713.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713.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编辑:聂耳文化中心